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即日起 新申请健保卡一律须检附相片 2018-05-29
即日起 新申请健保卡一律须检附相片
为提升民众就医的便利,减少医疗院所核对身分的困扰,同时避免发生冒用身份就医的情形,健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凭证制发及存取资料管理办法」,自5月18日起生效。即日起新申请健保卡者,除新生儿首张健保卡及其他特殊情形,得选择不贴相片外,其余所有保险对象,包括在台工作蓝领外劳新办健保卡,一律须检附相片资料供列印於健保卡。健保署强调,此规定仅适用新申办案件,目前持有无相片健保卡的民众,不会因此影响其就医权益。
健保署表示,目前蓝领外劳办理健保卡,与移民署已有资料介接,大部分外劳办理外侨居留证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都能透过资料库中撷取;少数无法查询到资料者,申请人则需提供居留证资料供检核。但若以上方式都无法查询到,而申请时又未检附制发健保卡的相片时,承办人员将要求申请人补件。
此次管理办法修正第4条,申请人需检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足资辨识为其本人相貌相片,供申请时查验核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免缴交相片:一、保险对象同意使用保险人建档日起2年内,且足资辨识其人貌之档存相片。二、保险对象同意使用跨机关查调,且足资辨识其人貌之档存相片。三、保险对象为新生婴儿或有难以提供相片之特殊情形,经保险人许\可得申请无相片健保卡。
另外,参考内政部换发新式身分证列有免印相片特殊情形,於第一项明列三款免缴交相片情形,如:颜面伤残、身心障碍、重病及植物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