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外籍员工身分 牵动扣缴税率 2019-07-01
外籍员工身分 牵动扣缴税率
公司给付外籍员工所得时,会因为员工是否为「居住者」身分,而使适用的扣缴税率有所不同。国税局提醒公司,外籍员工如果提早离职,导致不符合居住者身分,应尽速补报补扣缴差额,以免遭稽徵机关追补税款并处罚。
外籍员工是否具居住者身分是影响扣缴税率的关键。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所得税法规定,所谓的居住者,是指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并经常居住在我国境内;或是虽无住所,但在一课税年度内於我国境内居留满183天,都可具居住者身分,否则在税法上就是「非居住者」。
台北国税局表示,居住者与非居住者适用不同的扣缴规定,都明定在「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以薪资为例,若为居住者,公司按每月给付总额扣取5%。若为非居住者,薪资按给付额扣取18%税款,但若全月薪资在法定基本工资1.5倍以下者,扣缴率则以6%计算。
公司在办理扣缴时,通常是依据外籍员工的护照签证或居留证所载的居留期间,来判断这名员工的居住者身分。然而,如果外籍员工提早离职、离境不再入境,有可能导致当年度居留天数未达183天,身分从居住者变成非居住者。
国税局提醒,此时公司记得改以非居住者扣缴率核计税额,并尽速补报补扣缴差额,以免被国税局补税加罚。
而如果有跨年度问题,例如甲公司聘雇外籍人士A先生在2018年10月1日来台,2018年居留天数未达183天,仍应适用非居住者扣缴率。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