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劳资会议记录改4次 拟逐步增加次数 3.6万家受影响 劳动部拟12月中旬研商 2017-12-11
劳资会议记录改4次 拟逐步增加次数
3.6万家受影响 劳动部拟12月中旬研商
针对聘雇外劳企业,申请「无违反劳工法令证明文件」仅需检附「最近一次劳资会议纪录」,将改成检附「一年4次的劳资会议记录」,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8日表示,将於12月中旬邀集各地方政府劳工主管单位研商。据了解,初步规划检附「一年4次每3个月定期召开的劳资会议记录」,为避免「开假的」,会给予缓冲期,如明年实施后将会逐步增加检附劳资会议记录的「次数」;约3.6万家产业外劳雇主受影响。
提升劳方代表的协商权 劳动部将办劳方研习会
依据证交所统计,每年上柜、上市企业各约20家;3.6万家产业外劳雇主则包含3.5万家制造业、1千余家养护机构、少数营造业与渔船主以及仲介机构(申请双语人员),在办理初招、重招应备文件需向地方政府申请「无违反劳工法令证明文件」,其中检附资料包括最近一次举办劳资会议。
王厚伟表示,事业单位召开劳资会议是法定义务,现行机制规范产业外劳申请、上市上柜申请都得检附最近一次劳资会议纪录,外界质疑一次劳资会议很好交卷,目前盼提升检附劳资会议次数,透过加强行政管制,盼企业能够落实招开劳资会议。
王厚伟说明,劳动部已经与证交所、柜买中心沟通商谈,将上市上柜条件改成检附「一年4次的劳资会议记录」,据了解,两单位目前都同意研议。劳动部也将在12月18、19日邀集地方劳工主管机关开会讨论,他强调,检附一年的劳资会议记录新制,将研拟给予事业单位缓冲期,希望企业建立召开劳资会议程序,按规定时程每3个月召开一次劳资会议,一年召开4次劳资会议。
对於,外界质疑,劳资会议都由资方主导,王厚伟强调,劳资会议决议应有3/4同意,比起现行多数决、半数决都来得严格,就是盼事业单位尊重劳方代表意见,明年,劳动部也会开办劳方代表的研习会,帮助劳方代表提升协商权。
此外,台湾劳工阵线、经济民主连合8日上午召开「劳资会议的真相:御用工具?权益把关?」记者会,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认为,现行召开劳资会议的规则,完全无法把关劳工权益,也不能代表劳方意见,修法后甚至有违宪之虞。
劳资会议沦为纸上作业
劳团批违宪无把关机制
由行政院提出的劳动基准法修正法案已经送出委员会,本次修法包含「放宽单月加班工时上限从46小时到54小时」、「松绑每七天一例假」、「轮班间隔11小时缩短至8小时」等多项劳动条件松绑,以上三项变革又将「工会同意」或「劳资会议同意」作为把关机制。
劳团指出,台湾的工会覆盖不足只有7%,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没有工会,只能由劳资会议来作为把关机制,但是劳资会议往往由资方主导,劳方代表的产生也缺乏明确的民主机制,也无法代表多数劳工,甚至常常没有实际举行,劳团批评,劳资会议只是人资部门的「纸上作业」。
王厚伟表示,劳资会议是劳工跟雇主的沟通平台,而非对抗平台,所以才是对等数目代表的协商,工会的目的则是集体团结力量。劳资协商和工会是不同的概念,劳动部当然希望组织工会的数量越来越多,但在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机制让劳雇双方可以沟通。
他呼吁,雇主要思考怎和跟劳工代表沟通,并说明为何要有改变,争取劳工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