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立院初审通过 招募薪资未达4万元须公开 2018-04-20
立院初审通过 招募薪资未达4万元须公开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19日下午审查蓝绿立委所提就服法修正案共10案,其中初审通过雇主招募员工不得因星座与血型予以歧视,另其经常性薪资在4万元以下须公开揭示或告知薪资范围。
今天初审通过就服法第5条规定,第1项增列星座、血型之就业歧视禁止项目;另增列第6款,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不得有「提供职缺之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而未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也就是未来该法三读后,雇主在招募员工时,经常性薪资未达4万元者,须公开或列出薪资级距,否则将依67条规定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