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訊息 > 外勞訊息 > 雇主須等外勞期滿續聘許\可生效後才可引進新外勞 2018-12-27
雇主須等外勞期滿續聘許\可生效後才可引進新外勞
勞動部提醒,原聘僱外籍勞工須待期滿續聘許\可生效後,雇主才可引進新外籍勞工,違反一進一出規定將會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根據統計,約有10餘件違法案件。
自105年11月5日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取消出國1日規定生效後,外籍勞工聘僱期滿無須出國,即可由原來的雇主聘僱續留臺工作。
勞動部表示,近來時有雇主誤認原聘僱的外籍勞工已於聘僱許\可期滿前就取得勞動部核發的期滿續聘許\可,在期滿續聘許\可尚未生效前,新的外籍勞工就可以引進,因而違反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一進一出規定而受罰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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