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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移工十大新闻回顾 - 基本工资连八涨逾34万名移工受惠劳动部112年9月8日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议,决议自113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资由新台币26,400元调整至27,470元,调升1,070元,调幅约为4.05%;每小时基本工资则比照每月基本工资调幅,由176元调整至183元,调升7元,也是总统蔡英文任期内第八次调涨基本工资。行政院会9月14日核定这项调整方案。 依劳保投保薪资人数估算,113年基本工资调升后,受惠劳工总数有239.31万人,其中月薪制约有179.05万名劳工,包含本劳144.87万人,以及移工34.18万人,显示适用劳基法的移工有不少领取高於基本工资的薪水。时薪制人员则约有60.26万本国劳工受惠。 由於劳、健保最低投保薪资均随著基本工资连动,雇主、劳工与政府所要负担的费用也将随之增加。113年劳保普通费率12%(含就保1%),雇主聘「一般劳工」、薪资以27,470元计算,保费是3,296元,雇主、劳方及政府负担比例为7比2比1,雇主负担为2,307元,劳工自行负担659元,政府负担330元。「外籍移工」劳保费率为11%(不含就保),雇主负担为2,115 元、增加82 元,外籍移工自行负担为604 元、增加23 元,政府302 元、增加12 元。 「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劳工职业灾害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及「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分级表」也配合同步修正,自113年1月1日起实施。劳保局将针对第一级投保薪资者主动办理迳调作业,投保单位无需另行申报。 健保方面,113年费率虽维持5.17%不变,但平均眷口数调整为0.56人,因此在基本工资调高为27,470元后,以该金额投保的移工及部分工时工作者,雇主负担将增加为1,329元,较112年多出43元,移工本人自负426元,增加17元,家事移工虽无适用基本工资,其所需负担的健保费也会跟著调整。 另外,雇主与适用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之工作者,经劳雇双方书面约定并送地方主管机关核备的正常工作时间如超过法定正常工时,基本工资应按时数比例增计。劳雇双方如约定「按月计酬」且经核备的每月正常工作时数为240小时者,应以35,025元为基准,如当月延长工作时间48小时,且均在当日前2小时者,当月薪资合计不得低於42,350元。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85490.html 112年度移工十大新闻回顾 - 基本工资连八涨逾34万名移工受惠 2024-07-18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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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续聘未於期限内申请 可补行

由於部分雇主未於外国人聘雇期满前24个月前提出期满续聘申请,劳动部重新核释雇聘办法第46条之1补行申请规定,即日起,申请期满续聘许可者,雇主可於外国人聘雇许可有效期间届满前,向劳动部补行申请,不以案件申请,而是以外国人补行申请,同一名外国人以补行一次为限。

  劳动部10622核释《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46条之1规定「雇主因故不能於本办法规定期限内通知或申请者,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后,得於核准所定期限内,补行通知或申请。(第一项)前项补行通知或申请,就同一通知或申请案别,以一次为限。(第二项)」其未於本办法规定期限内通知或申请之雇主,依下列规定办理,并自即日生效:

  一、依本办法第28条之3规定申请期满续聘许可者,雇主应於外国人聘雇许可有效期间届满前,向劳动部补行申请;另其聘雇之同一名外国人,补行申请以一次为限。

  二、除前款规定外,雇主应於超过本办法规定期限后15日内,向本部补行通知或申请,并以一次为限。

  另废止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95111日劳职外字第0951180403号令,并自即日生效。

  配合《就业服务法》第52条取消外劳期满应出国1日之规定,劳动部修正《雇聘办法》规定,针对外国人聘雇期满前24个月,雇主须於外国人协商是否续聘,最迟外国人聘雇期满前2个月必须提出申请,但是该规定实施以来,常有外国人临时改变意愿,如外国人原先想直接返国不愿续聘,后又反悔愿意继续留在原雇主处工作,但是已离聘雇期满不足2个月,造成雇主提出续聘申请已逾期,据了解,已有数百件未在期限内提出续聘申请。

  劳动部说明,该函释同意办理续聘雇主同一名外国人可补行一次,只要在外国人聘雇届满当日前提出申请即可,因此对於逾期申请续聘案件,雇主须提出补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