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外劳转换雇主前 雇主仍应负照顾责任 新北市:仲介收费须有服务 加强沟通 2017-06-03
外劳转换雇主前 雇主仍应负照顾责任
新北市:仲介收费须有服务 加强沟通
端午连假期间,新北市发生两起菲籍外劳疑似遭雇主丢包事件,新北市政府劳工局已著手进行调查,并将外劳紧急安置,办理后续转换程序。外劳服务科说明,菲籍家庭看护工帕玛案件已经劳雇双方合意转换,但仲介在连系过程中出现问题,以致菲劳误认遭丢包。玛莉案件则因被照顾人往生,雇主联系仲介将外劳带出,但三方说词不一致,将择期召开协调会,厘清仲介何时得知、后续作为,以厘清相关责任。
劳工局表示,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在外劳尚未转出前,雇主仍负有生活照顾责任;若雇主未善尽照顾义务,将依就业服务法处罚,最高可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
由於此类案件,很容易引发各界对外劳人权的批判。劳工局表示,两件争议个案起因於沟通上的误解,除呼吁仲介业者如有收取外劳服务费即应依法提供服务外,也应加强与外劳、雇主间的沟通,以免产生误会。
据了解,帕玛系因劳雇双方同意终止契约,原先由仲介公司安排安置在中部宿舍,先由北部服务处的服务人员带到中坜火车站,让外劳自行搭车南下,但劳工却以为遭到丢包在中坜,辗转流落至三重被发现。而玛莉则是在端午连假期间向1955申诉遭赶出,经查被照顾人日前往生,雇主及仲介已约定5月31日由仲介将外劳带回安置,与外劳的说法有落差,因此劳工申诉的原因,以及仲介后续处置方式,是劳工局之后厘清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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