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30年 专业挑工经验 引进55000名劳工经验 !!
首页
1
最新讯息
2
企业管理
3
「不正利益」函释至今2件案例被查获 雇主与仲介双被罚 劳动部吁遵守法令4
https://www.ttmanpower.com/ 天坛人力国际
天坛人力国际 407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4段925号19F-5
台湾与印度在科技升级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潜力巨大,尤其在科技产业对移工的需求和产业优势方面,双方有很大的互补空间。近期,台湾与印度签订劳务合作备忘录引发了一些社会争议,这些争议主要围绕著对印度移工的刻板印象和犯罪问题的担忧。 合作潜力 由於人力成本、疫情和地缘政治等因素,许多台湾科技公司已在印度设立工厂或据点。这些公司希望在台湾也能雇用印度移工,这样这些在台湾积累经验的移工可以回到印度担任管理职务,进一步促进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和人力资源交流。 印度移工的吸引力 印度的移工对海外工作的考量不仅仅是薪资,还包括工作环境、发展机会等因素。台湾的科技产业及其相对高薪资水平对印度移工具有很大吸引力。谘询会议中的专家建议,在印度设厂的公司可以优先引进移工,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两国的优势互补。 刻板印象与犯罪问题 关於印度移工的犯罪问题,专家指出,犯罪行为并非天生,而是与环境和制度密切相关。印度国内的环境无法直接移植到移工旅居的国家。对於移工来说,出国工作需要付出高昂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主要目的是负担家计、赚取经济收入。这些成本使得他们在旅居国犯罪的风险更高,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因此,移工在旅居国的犯罪率通常较低。 促进理解 提升台湾与印度的相互理解对於双方的合作至关重要。专家们在谘询会议中指出,在讨论劳务合作时,除了考虑台湾国内的不同诉求,还需要理解印度社会和移工的期望。例如,过去印度移工多靠业者或同乡介绍工作,少采直聘模式。台湾的产业环境、薪资水平和开放额度是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结论 总的来说,台湾与印度在科技升级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潜力巨大,双方的合作可以互利共赢。尽管存在一些刻板印象和社会争议,但通过深化理解和交流,可以逐步消除这些障碍,促进两国之间的深入合作。提高对彼此文化和社会的理解,将有助於克服障碍,实现更有效的合作与发展。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93924.html 台湾与印度在科技升级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潜力巨大 2024-07-18 2025-07-18
天坛人力国际 407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4段925号19F-5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93924.html
天坛人力国际 407 台中市西屯区台湾大道4段925号19F-5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9392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7-18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93924.html
~~专业挑工经验 引进55000名劳工经验~~~~ 贺!! 天坛人力集团109 年之劳动部评鉴 本公司再次获得AAA级的肯定!!

「不正利益」函释至今2件案例被查获

雇主与仲介双被罚 劳动部吁遵守法令

 仲介市场常不时传出制造业、养护机构等雇主要求金钱或物品回扣,才愿意将外劳引进业务委托给仲介,劳动部(时值劳委会)在100年时有发函解释何谓「不正利益」,函释至106年3月止,仅有2件案例被查获,雇主被废止当次外劳配额,仲介也被处罚锾并停业处分。

 劳动部表示,仲介不得替雇主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就业安定费、刊登求才广告费、膳宿费、出国选工费用、外国人之机票费,还包含外劳宿舍内的生活用品配备,如送电视、寝具用品如棉被、枕头、冷气等,只要超出社会礼仪或商业习惯上所认馈赠之相当程度,而得以金钱折算其价值之物品或金钱或其他足以供人需要或满足欲望之一切有形或无形利益等。

 据了解,虽常有回扣传闻,但是多年来很少有被查获案例,以往对「不正利益」没有明显界定,在100年劳动部函释后至106年3月止,仅分别在102年与104年查获一家制造业与一家养护机构有不法情形,雇主与仲介双双被处罚。

 劳动部说明,仲介如以回扣争取客户,将违反《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6款规定「行求、期约或交付不正利益」,依《就服法》第67条规定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再依「劳动部办理私立就业服务机构及就业服务专业人员违反就业服务法停业及废止案件裁量基准」,依就服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处停业处分,第1次违反处停业1个月、第2次违反处停业3个月、第3次违反处停业6个月、第4次以上违反则处每次停业12个月。

 至於要求回扣的雇主则是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4条第10款规定「於委任招募外国人时,向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期约或收受不正利益」,依「雇主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4条规定不予许可及中止引进裁量基准」规定,雇主提出「初次招募」、「递补招募」「重新招募」、「聘雇许可」或「展延聘雇许可」申请之日前2年内,於委任招募外国人时,向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期约或收受不正利益,应不予许可及中止引进。

 劳动部100年7月14日公告核释《就业服务法》第40条第6款及第54条第1项第10款规定「不正利益」之内容,指雇主依法令规定或依契约约定应负担或支付之就业安定费、劳工保险费、全民健康保险费、职工福利金、膳宿费、外国人之机票费、刊登求才广告费、执行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相关设施费用及其他应负担或支付之费用;或逾越社会礼仪或商业习惯上所认馈赠之相当程度,而得以金钱折算其价值之物品或金钱或其他足以供人需要或满足欲望之一切有形或无形利益。


人力仲介 |外劳、 外籍看护工、 帮佣、 厂劳、 监护工 等最棒的外劳申请 服务请找天坛人力外劳仲介

天坛人力外劳申请洽询专线04-2358-9361 

外劳仲介,人力仲介,外籍劳工,外籍看护工,外籍帮佣,家庭帮佣,人力银行,外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