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紧急停电及后续复电作业 雇主应加强安全措施 2017-08-17
紧急停电及后续复电作业 雇主应加强安全措施
针对8月15日因台电供电异常造成全台无预警停电,虽未有传出导致职业灾害事故,为避免停电及后续复电作业引发灾害致事业单位之财产损失及劳工伤亡,劳动部职安署提醒,雇主应加强各项安全应变措施,并以工作人员的安全为先,避免发生职业灾害。
职安署强调,雇主未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对停电期间及复电作业,从事抢修、复原工作,加强各项安全应变措施,致劳工罹灾者,将依法查处究办。
职安署表示,运转中之机械设备遇突然停电,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另劳工於抢修过程中,如有不慎,易发生感电灾害,工作中遇停电有导致超压、爆炸或火灾等危险之虞者,应装置足够容量,并能於紧急时供电之发电设备。
职安署指出, 为防止突然送电引起之危害,对於电路之检修应确实关闭电源,并采上锁或设置标示等措施,且为防止逆送电引起感电之危害,应确认短路接地器具功能正常;同时 避免残余电荷或突然送电引起之危害,对於从事电气工作及电路检修作业,应使用电工安全帽、绝缘防护具及其他必要之防护器具。
职安署提醒,在复电作业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是否仍属安全,尤其工厂制程中残留之有害气体及可燃性气体的滞留、蓄积,如处理不当,即可能会在复电时造成火灾、爆炸及中毒等灾害;对於复电标准作业程序应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操作,确认再确认,以避免一时疏忽,而发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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