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长期夜间工作劳工拟强制健检 费用雇主负担 2017-08-18
长期夜间工作劳工拟强制健检 费用雇主负担
劳动部职安署将指定「长期夜间工作之劳工」为特定对象及雇主应施行健康检查之特定项目,健检费用将由雇主负担,雇主完成后须将资料上传至职安署资料库,职安署将视其资料进行后续分析,若未在期限内完成之雇主,则可处新台币 3 万至 15 万元罚锾。预计年底前实施,受惠劳工约167万名。
劳动部106年8月17日预告指定长期夜间工作之劳工为雇主应施行特定项目健康检查之特定对象草案,预告期60天,有修法意见者可寄至电子邮件minyu@osha.gov.tw。
职安署依《职安法》第 20 条规定,将长期夜间工作劳工列为特定健检实施对象,为期2年。并参考国外定义,将晚间 10 时至上午 6 时定义为「夜间」时段,若在此时段内工作 3 小时以上即列入夜间工作时数,若一年内夜间工作时数达 6 个月以上,或每年夜间工作时数达 700 小时,都属长期夜间工作,须强制健检。
职安署拟要求雇主针对今、明两年长期夜班劳工实施健检,若是今年长期夜班劳工最迟须在明年前完成、明年长期夜班劳工则最迟须在后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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