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印办处宣布 即起重新恢复厂工申请 先前互贸失效 额外收费不逾38,730元 2017-12-08
印办处宣布 即起重新恢复厂工申请先前互贸失效 额外收费不逾38,730元
泰驻台北印尼经济贸易代表处12月6日晚间发布第1207/KA/KDEI/XII/2017号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台湾申请工厂工及营造工重新开放招募。其中互贸及劳动契约认证流程,声明台、印双方仲介须遵守「零收费」(Zero Cost)规范,即无向印劳收取额外之工作应徵费用;倘非「零收费」,则每人每月最高可收款额为新台币4,303元,收取期间9个月,总金额为新台币38,730元。
印办处并公布「零收费」(Zero Cost)、「收额外费用」(Dengan Biaya Penempatan)两份切结书(SURAT PERNYATAAN),提供台、印双方仲介遵循。
总费用3.8万元分九期 一发现超收印方将处分
公告自12月6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已办理认证的工厂工及营造工互贸将失效,需重新送互贸,才可继续引进。日后如发现有超收费用情形,印办处方面将停止认证处分。
为减轻印劳经济负担,印方自8月1日起暂停核发工厂工及营造工识别证号,由於印方规定所有出国工作的劳工必须上网登记,取得识别证号后方可办理后续国外流程,暂停核发识别证号等同所有来台工作的工厂、营造工均停摆,家庭类及7月底前已取得识别证号者则不受影响。
根据印方2009年SK Dirjen Binapenta 152号规范,招募印尼劳工过程,仲介公司可收取额外工作应徵费用,总金额为新台币38,730元,共分九期收取,换算每月最高收款额为新台币4,303元。
另外,印方同时推出互贸第13条范本,当中提到,「乙方(台仲)有职责以甲方(印仲)的名义对入台工作的印尼制造业、营造业、渔工、养护机构劳工按月收回偿还之就业安置费,...」,并在其后注明系采「零收费」或每月还款金额。
然而,依照台湾就业服务法规范,台湾仲介只要经手任何非属法定可收取的款项,都有可能涉及违法。印方这样的条文让业者产生很大的疑惑,与台湾法令有相当严重的冲突与矛盾,签署后恐将产生更多后遗症。
互贸范本恐抵触就服法 业者盼劳动部作出解释
仲介超收费用往往需要面临10-20倍的罚锾,也会连带停业处分,甚至影响后续仲介评鉴成绩。仲介业者希望劳动部正视问题,就疑义部分做出厘清。
据了解,印尼厂工风波迄今已4个多月,因无法预期何时恢复,不少仲介已沟通雇主改换其他国籍,只有少数坚持引进印尼籍。
印尼厂工市场是由看护工来带动,而印方提出各种不合理的要求及措施已非第一次,且都是针对台湾而来,劳动部应加速开发其他来源国,避免单一国家坐大。
也有专家人士认为,长期观察外劳引进的种种现象,不难理解印方这些举措背后的动机,随著东南亚国家经济提升,各国势必致力将劳动力留在国内,手段之一就是降低出国工作的成本,因此国内雇主也需要提前思考未来人力补充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