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訊息 > 企業管理 > 海外就業要小心 勞動部籲選合法機構 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 重罰150萬元 2017-12-20
海外就業要小心 勞動部籲選合法機構
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 重罰150萬元
面對全球化與科技資訊媒介發展,人才流動不受限國界的限制,本國人也常透由網路資訊或仲介業者赴海外工作,勞動部提醒,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違者將可重罰150萬元,僅有合法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才可從事仲介國人到海外工作,並非一般顧問或代辦公司可以辦理;目前合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可從事介紹本國人赴海外工作有1,544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協助國人前往海外就業評估參考及海外工作準備,勞動力發展署於104年間建置「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針對國人經常前往的國家,蒐集當地勞動法令規定及生活消費訊息,並提供合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國人如有海外求職需求,可參考網站上「勞動部協助國人慎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建議」、「國人赴國外度假打工擇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自我檢核表」等相關就業服務資訊。
國人赴海外度假打工度假人數增加,常見旅遊業或留學顧問公司提供資訊,發展署說明,無論是仲介外國人至本國工作,或是仲介本國人至國外工作的私立就服機構,均應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許可,才具有代辦海外打工度假的資格。另仲介本國人在本國工作,許可權則在地方政府。
發展署強調,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4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僅有合法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才可從事仲介國人到海外工作,並非一般顧問或代辦公司可以辦理;否則將依違反《就服法》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重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發展署提醒,海外打工度假的求職者,應事先確認代辦機構是否為合法設立的私立就服機構、代辦機構資料是否清楚明確、業者口頭承諾應書面化、審閱契約內容並留存,於簽約前勿繳費或預付訂金,繳費後取得發票或收據、索取費用明細等,同時求職前可參考「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的主要國家勞動法令、爭議排解資訊等訊息,並透過合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查詢系統,選擇合法設立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海外就業事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發展署呼籲,民眾透過事先準備有助於海外就業,赴海外工作的民眾應對海外工作的仲介要有求職防騙的警覺性,透過合法管道前往國外,避免從事不法工作,同時應遵守國外法令,切勿任意聽信非法人力仲介說詞,在未進行任何查證之下,即交付款項或前往海外地區。
如有獲悉非法人力仲介服務,可直撥發展署24小時客服專線「0800-777-888」詢問及檢舉,也可透過勞動部民意信箱或各地方政府勞政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