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多用於半导体、电子材料 有半年缓冲 2017-12-27
多用於半导体、电子材料 有半年缓冲
有鉴於过去曾发生多名劳工因暴露溴丙烷导致发生多发性神经病变的群聚案例,劳动部近期将修订「劳工作业场所容许暴露标准」,新增溴丙烷空气中容许暴露标准为0.5ppm,并下修丙酮、氯乙烯及溴化氢的容许浓度值,其中丙酮容许浓度由750 ppm降为200 ppm,氯乙烯容许浓度由3 ppm降为1 ppm,另规定任一时间暴露於溴化氢之浓度不得超过3 ppm。
职业安全卫生署表示,目前英、美、日等主要国家对溴丙烷仅订有建议标准,而没有强制规定,先前已与相关产业沟通、宣导及辅导,为给予事业单位充分时间调适,预计将有半年的缓冲期,新规定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
溴丙烷一般常用於半导体产业、电子材料及运动用品业金属清洗;氯乙烯常见於各大型PVC工厂;溴化氢则多用在半导体制程、农药生产,为此次影响的产业。至於丙酮除制造业广泛使用外,也包含美容美甲等服务业。
职安署指出,溴丙烷常作为金属表面清洗溶剂,如因厂场通风不良导致过量暴露,极易造成作业劳工中毒,并可能出现腰部麻木、走路不稳、容易跌倒、双下肢肌肉痉挛疼痛、频尿和便秘等多发性神经病变。氯乙烯暴露可能诱发癌症,且具基因毒性及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丙酮於各产业用途广泛,过量暴露易造成眼睛、皮肤及呼吸道刺激与可能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溴化氢具皮肤、眼睛及急毒性吸入危害特性。
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2条规定,雇主对於中央主管机关定有容许暴露标准之作业场所,应确保劳工危害暴露低於标准值。劳动部强调,为预防职业疾病发生,雇主应采取有效通风等工程控制,改善工作环境,确保作业场所中劳工之有害物暴露低於容许标准值,并辅以教育训练、危害通识、健康检查及配戴个人防护具等措施,雇主未依规定办理致有害物超过容许暴露标准者,将依法处以3万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