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去年百家工厂申请外劳查无营运被驳回 2018-03-30
去年百家工厂申请外劳查无营运被驳回 针对制造业雇主於申请聘雇外籍劳工前办理国内招募期间,公立就服机构将会派员访查,106年就发现有约100家工厂於国内求才期间无制造营运事实,劳动部强调,制造业雇主於申请招募外籍劳工从事制造工作,工厂应有持续营运事实,才符合聘雇外籍劳工的资格,否则申请案将不予许\可,同时将会电脑注记,之后雇主再提出申请案时将会加强访查。 根据统计,106年度国内招募期间工厂疑似无营运事实案件数近200件,后续雇主以同工厂地址申请招募外籍劳工案,经地方政府查核仅约5成查有营运事实;也就是说约百家工厂无营运事实。劳动部表示,针对复查有营运事实的雇主会先行核发外籍劳工招募许\可,但考量雇主工厂除有合法工厂登记证外,厂内应有从事物品制造、加工的事实,才有聘雇外籍劳工的需求,因此将於雇主后续申请外籍劳工聘雇许\可案件时,加强工厂营运情形的访视。 劳动部指出,为确保制造业雇主聘雇外籍劳工时,工厂有持续营运事实,劳动部对於雇主2年内曾经有因国内招募期间工厂无营运事实经劳动部不予许\可的纪录,但经复查有营运事实或工厂经地方政府多次访视后才确认有营运事实的申请案先予核发外劳招募许\可,后续雇主申请聘雇或接续聘雇外劳的工作许\可时,将函请地方政府查核工厂营运情形及外籍劳工工作地点是否符合许\可之工作地点后,再予核发许\可,以保障外籍劳工工作权益及避免雇主非法聘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