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农渔外劳共聘制 立委呼吁应审慎考量 2018-05-04
薪资差距引发逃逸 农委会:有讨论空间
农委会抛出「共聘制度」,让闲置渔工协助农业采收进而解决缺工,近期引发热烈讨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4月30日邀请劳动部、外交部、农委会、原民会等单位,针对「引进外籍农渔工冲击台湾本土农工及原乡就业及如何防止移工逾期居停留」进行专案报告,然而多名立委都提到,牵涉到薪资差距、管理层面与移工剥削等争议,呼吁农委会审慎考量,也应先和各地区渔会讨论,形成共识后再释出讯息。
对於「共聘制度」,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副署长蔡孟良回应,现行就服法规定,外劳仅受雇於单一雇主,农委会规划相关方案时,不能抵触这个原则,至於由农会担任雇主,过去没有这样开放的型态,还涉及到可行性,现阶段都尚未形成政策,相关执行细节、法规适用疑虑等,都还需要跟农委会讨论。
民进党籍立委庄瑞雄首先提到,近海渔工薪资适用劳基法基本工资,日薪约733元,然而农作采收的日薪却至少1、2千元,目前行踪不明外劳已超过5万人,这样的薪资差距可能使逃逸加剧。另外,休渔期真能和采收季「无缝接轨」?期间职灾、行方不明的责任如何划分?同党立委苏震清也认为,长期开放所引发的反弹会较小。
赖瑞隆则说,据他了解,包括前镇、小港渔会,无论近海、远洋,都没有人支持这样的政策,他认为,政策拟定须慎重,难道渔工比较弱势、工作比较轻松,才能随时挪用?地方渔会几乎都持反对立场,他认为农委会应先与各渔会沟通,再跟劳动部讨论有无修法空间。
面对种种质疑,渔业署官员一开始解释,在休渔、禁渔期间,若船主、渔工都有意愿,未尝不是选择。但经过上午质询结束后,农委会副主委李退之表示,相关细节正跟劳动部讨论,此案不是非送不可,仍有讨论空间。李退之还说,农渔共聘制度若真的成形,还是要尊重渔船业者跟渔工意见,双方都有意愿之下才会进行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