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在台68万移工防失联 劳部核释雇主这样做 2018-06-07
在台68万移工防失联 劳部核释雇主这样做
在台移工人数直逼68万人,人数年年创下新高,却屡传失联或雇主谎报失踪等案例,为了确实掌握人力,劳动部核释受聘雇外国人如有旷职3日、失联等情况,雇主须在3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警察机关等相关规定。
劳动部公布最新统计月报,根据「产业及社福外籍劳工行踪不明概况」统计表显示,从民国81年至107年4月底止,产业及社福移工在台行踪不明人数,累计未查获人数有5万1441人,其中又以越南移工2万4368人最多,其次是印尼2万3694人,而菲律宾为2591人、泰国787人。
劳发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长薛鉴忠说,移工人数虽年年增加,但106年产业及社福移工行踪不明人数为1万8209人,发生率为2.78%,和往年相比,整年度的发生率逐年下降,也创下史上最低,而今年4月的发生率和去年同期相比,也有减少情况,都和法令宣导、加强查缉有关,代表情况有改善。
尽管移工行踪不明发生率逐年改善,为了能确切掌握行踪,劳动部核释「就业服务法」第56条、第73条第3款、第74条第1项,有关外国人有连续旷职3日失去联系之情事,雇主应於3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警察机关之相关规定,劳动部依书面通知废止外国人聘雇许可,并即令其出国,不得再於中华民国境内工作,其构成要件、通报主体、认定及处理原则,并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