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訊息 > 企業管理 > 在台68萬移工防失聯 勞部核釋雇主這樣做 2018-06-07
在台68萬移工防失聯 勞部核釋雇主這樣做
在台移工人數直逼68萬人,人數年年創下新高,卻屢傳失聯或雇主謊報失蹤等案例,為了確實掌握人力,勞動部核釋受聘僱外國人如有曠職3日、失聯等情況,雇主須在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等相關規定。
勞動部公布最新統計月報,根據「產業及社福外籍勞工行蹤不明概況」統計表顯示,從民國81年至107年4月底止,產業及社福移工在台行蹤不明人數,累計未查獲人數有5萬1441人,其中又以越南移工2萬4368人最多,其次是印尼2萬3694人,而菲律賓為2591人、泰國787人。
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說,移工人數雖年年增加,但106年產業及社福移工行蹤不明人數為1萬8209人,發生率為2.78%,和往年相比,整年度的發生率逐年下降,也創下史上最低,而今年4月的發生率和去年同期相比,也有減少情況,都和法令宣導、加強查緝有關,代表情況有改善。
儘管移工行蹤不明發生率逐年改善,為了能確切掌握行蹤,勞動部核釋「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73條第3款、第74條第1項,有關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之相關規定,勞動部依書面通知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並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其構成要件、通報主體、認定及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