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外劳宿舍标准拟提高 恐冲击中小企业 膳宿费未考虑物价上扬 调整方向需务实 2018-09-25
外劳宿舍标准拟提高 恐冲击中小企业
膳宿费未考虑物价上扬 调整方向需务实
两场宿舍大火,8名外劳因此丧生,各地除启动联合稽查外,劳动部6月下旬邀集内政部、经济部及地方政府讨论修订「外国人生活照顾服务计画书裁量基准」,修正重点包括居住空间提高为每人3.6平方公尺,以及增加每人次卫浴设备,约6人设置一套,较现行标准大幅提高。台中市就业服务公会近期与台中市府劳工局进行座谈,由於中部地区以中小企业居多,外劳宿舍基准若按此标准提高,大多数外劳宿舍都需要重新翻修才符合规定,希望劳工局协助向中央反映,调整方向应具体可行,才不致对雇主造成过重影响。
基於保障外劳住宿安全,劳动部拟比照ILO建议,将现行每人3.2平方公尺修改为3.6平方公尺,外加1平方公尺的个人置物空间。浴厕使用人次,现行男厕每25人以内设置1个以上为原则;厕所便池数每15人以内设置1个以上为原则,女厕所便坑数,每15人以内设置1个以上为原则,未来拟调高为每6人设置一套,目前的外劳宿舍势必都要重新规划,不过都还在讨论阶段,劳动部尚未公布草案。
台中市就服公会表示,中部与北部不同,企业规模以中小型为主,若按照目前的方向,对於中小企业影响非常大。针对部分移工团体诉求的厂住分离,业者则是提到,有些厂房的使用执照,在一开始就有规划宿舍空间,希望劳工局协助将意见转达给劳动部。
公会并提到,外劳膳宿费实际上限只有每月2,500元,雇主还需负担各种管理、水电,以及后续设备维修,也必须纳入考量。
仲介业者表示,目前仅以外劳卧室面积来计算每人居住空间大小,公共空间不能计入,法规标准持续趋严,目的是保障外劳权益,但长年维持一样的收费并未考量到整体物价涨幅也未尽合理。此外,有些县市检查时,还会将衣柜的面积扣除,各地查察标准不一致,也让雇主无所适从。
根据现行建筑物使用类组项目规定,H-1系指宿舍、楼地板面积未达500平方公尺的老人福利机构、康复之家等;H-2系指集合住宅、住宅、民宿、小型安养机构、小型社区复健中心等。有部分雇主在外承租民宅做为外劳宿舍,遭台中市府都发局认定与使用执照不符,依违反建筑法第73条第2项规定,处分6万元罚锾,并应在限期内补办签证,或恢复原状,令雇主及仲介公司相当头痛。不过当天未有相关局处代表参与讨论,有类似情形的雇主可能需及早因应。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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