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欢迎台商回台投资 有条件提高外劳配额防低薪 拟设员工百人且薪资须达3万元 2018-11-13
欢迎台商回台投资 有条件提高外劳配额防低薪 拟设员工百人且薪资须达3万元
针对欢迎台商回台投资,根据2次跨部会讨论后,初步共识除协助本劳招募与训练,搭配现行外劳3K5级制与附加案制度外,符合特定产业资格者如智慧产业,且同时符合员工人数100人以上以及整体员工薪资达3万元以上的两项门槛,拟有条件再给10%外劳配额,最高仍以40%为上限,并同意给予预核制,一年内补足本劳人数。
对於此次外劳政策松绑,须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第46条第1项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该标准必须经过预告程序;国发会尚须再召开一次会议作最后定案,确定投资台湾额度、雇用台湾员工数量,和薪资水准,预计年底前出炉。
松绑外劳需预告修标准 国发会再开会年底出炉
行政院长赖清德8日召开专案会议指示,国发会应提供客制化单一窗口服务,并以创新做法满足厂商用地需求、充裕企业所需人力,以及协助台商快速融资。产业人力方面,在优先促进本国劳工就业原则下,请劳动部研议适度放宽外劳机制,并考量返台厂商及本土厂商应一体适用。
另请经济部掌握返台厂商所需人力,以利后续劳动部及教育部办理供需媒合、人才培育。
赖揆表示,由於制造业可创造优质机会,并带动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各产业部门发展,因此各国政府皆致力推动制造业回流,这次美中贸易冲突创造了台商返台的需求,请各部会务必化被动为主动,主动解决厂商提出的需求,并把优质台商吸引回来,以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同时,透过台商回流带动本土产业共同发展,重塑产业供应链完整性,进而提升经济成长动能。
国发会研拟「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草案)」,国发会已於10月25日、11月6日邀集经济部、科技部、劳动部、内政部、陆委会、金管会、财政部、教育部等部会讨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共同讨论土地、水电、人力、人才与资金等面向之措施,积极协助台商回台投资。
因外劳属於补充人力,台商回流缺工,劳动部配合作法是将先辅导本劳就业,或是协助职训等促进本劳就业方案,若有引进外劳需求,产业外劳依现行规定采行业别、制程决定3K5级制,核配比率从10%至35%不等、常态开放的模式不变,如人力还是不够,厂商可以附加就安费方式增加5%至15%外劳配额,每名外劳每月多付3千到7千元,外劳上限40%。
外劳核配上限维持4成 放宽拟设3年落日期限
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草案)是由国发会担任窗口,有消息透露指出,配合台商回台投资的人力需求,除协助本劳招募与训练外,对於外劳人力补充则有条件给予,经过2次跨部会讨论后初步共识是员工人数达100人以上,整体员工劳保投保薪资平均达3万元以上,除现行3K5级制以及5%至15%的附加案,将额外再多给予10%配额,不过上限仍维持在40%,额外给予的10%,每名外劳需多给付就安费7千元;该方案将会有设定3年的落日期限。
举例说明,A公司其外劳核配比率为20%,附加案可多聘15%外劳,若人力还是不足,该公司又符合国发会指定产业,员工人数与薪资皆符合上述规定,经工业局审核同意,就可额外再多聘10%,每名外劳需多付就安费7千元,但上限为40%,因此A公司可额外再多聘5%外劳。
由於台商刚回台投资设厂,本劳人数恐无法一下补足,因此给予「预核制」,也就是本劳人数不足下可先给一定比例外劳配额,一年内须补足本劳人数。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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