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30年 專業挑工經驗 引進55000名勞工經驗 !!
首頁
1
最新訊息
2
企業管理
3
立院三讀就服法 招募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就歧增星座血型 仲介不得留勞工身分證4
https://www.ttmanpower.com/ 天壇人力國際
天壇人力國際 407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925號19F-5
112年度移工十大新聞回顧 - 改善移工失聯 重啟自行到案專案並查核收費 失聯移工人數突破8萬人,內政部移民署再度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實施期間為期5個月,自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從寬」論處,採取免收容,僅需繳最低逾期罰鍰2千元,且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措施;不過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後,依法仍不得再來台工作。專案執行期間,共有6,685名失聯移工配合專案回國。 移民署表示,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國際航班停航或大量減班,導致外來人口滯留,從而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人數持續攀升,隨著各國疫情趨緩、航班恢復,為協助逾期外來人口儘速返國,移民署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鼓勵逾期外來人口自行到案。配合專案執行,移民署也設置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24-881(ByeBye),提供多國語言服務。 這次是移民署第三次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期間共計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2萬1,932人,其中失聯移工計1萬4,004人。不過由數據觀察,112年6月的失聯移工人數,仍比實施專案前的1月多出2,179人,期間製造工與營造工失聯人數明顯增長,兩個產業別分別增加3,411人、401人,農林牧或魚塭養殖也增加104人,看護工則是減少2,108人。不過112年1月至6月底移工失聯發生率約2%,仍較111年同期的2.42%有明顯改善。 由監察委員王美玉等人進行「影響移工失聯之結構性問題」的調查研究,建議相關部會應與移工來源國協商對策,降低移工來臺前的經濟負擔。勞動部去年7月起啟動仲介公司收費查察專案計畫,追查業者有無違反雇主委任仲介招募移工來臺從事工 作,相關登記及介紹費應由雇主支付,不得向移工收取的規定,並已研擬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將加重處份非法僱用者,由現行的每案裁罰最高75萬元,改依涉案人數裁罰;非法媒介罰則加重為3倍,提高為最高150萬元,並改依涉案人數裁罰。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85486.html 112年度移工十大新聞回顧 - 改善移工失聯 重啟自行到案專案並查核收費 2024-02-20 2025-02-20
天壇人力國際 407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925號19F-5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85486.html
天壇人力國際 407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925號19F-5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85486.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2-20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ttmanpower.com/hot_485486.html
~~專業挑工經驗 引進55000名勞工經驗~~~~ 賀!! 天壇人力集團109 年之勞動部評鑑 本公司再次獲得AAA級的肯定!!

立院三讀就服法 招募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就歧增星座血型 仲介不得留勞工身分證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另外,三讀通過增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可留置勞工身分證件、不得對求職人或受聘外國人性侵、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以及外國人遭受性侵害、人口販運及重大人身傷害,應24小時內通報,違者罰6萬至30萬元。

  今天三讀通過就服法第5條規定,第1項增列星座、血型之就業歧視禁止項目;另增列第6款,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也就是未來雇主在招募員工時,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者,須公開或列出薪資級距,否則將依67條規定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同時,三讀通過就服法第40條第10款、15款及增列第18款、19款、20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第10款規定不得違反雇主或勞工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身分證件」或其他相關文件;第15款規定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雇主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或致勞工權益受損」;增列第20款規定,「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上述違反將依就服法第67條規定,處6萬至30萬元。

  增列第18款規定,不得「對求職人或受聘僱外國人有性侵害、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違反者則依就服法第65條規定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增列第19款規定,「知悉受聘僱外國人疑似遭受雇主、被看護者或其他共同生活之家屬、雇主之代表人、負責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為性侵害、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而未於二十四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司法機關通報。」仲介或從業人員沒有通報,將依就服法第67條規定,處6萬至30萬元。

  三讀通過就服法第56條規定,增列受聘僱外國人有遭受雇主不實之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通知情事者,得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經查證確有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原廢止聘僱。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 |外勞、 外籍看護工、 幫傭、 廠勞、 監護工 等最棒的外勞申請 服務請找天壇人力外勞仲介

天壇人力外勞申請洽詢專線04-2358-9361 

外勞仲介,人力仲介,外籍勞工,外籍看護工,外籍幫傭,家庭幫傭,人力銀行,外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