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移团要求废除仲介 劳动部指多元管道引进 非营利组织从事就服业务 免除资本额与保证金 2019-05-02
移团要求废除仲介 劳动部指多元管道引进
非营利组织从事就服业务 免除资本额与保证金
针对移工团体提出要求废除仲介制度,劳动部表示,现行外劳引进管道多元,雇主除委托外劳仲介公司外,亦可自行引进或透过劳动部所成立「直接聘雇合服务中心」,另劳动部也鼓励非营利组织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免除设立需资本额500万元及300万元保证金之限制规定,公益团体可成立「非营利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协助外劳。
目前外劳在台总数已达70余万人,全台仍在经营的仲介公司则有1,570余家,根据资料,为提升外劳仲介市场多元竞争,增加雇主及外劳选择性,同时减轻仲介费用负担,鼓励非营利组织申请从事跨国就业服务业务,劳动部早在民国93年劳委会时期开放非营利机构从事外劳仲介业务,特别订立「非营利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许可应备文件及审核作业要点」,希望非营利组织例或社团能介入外劳仲介市场,但是直至今日,10多年过去仍未有非营利组织从事引进外劳业务。
五一劳动节之前的4月28日下午,台湾移工联盟带领各国移工聚集在劳动部前面,要求「废除私人仲介、强制政府对政府聘雇」。
劳动部回应指出,目前引进外劳管道多元,委托私人仲介系方式之一,现行雇主亦常委托仲介公司办理引进外劳手续及提供后续服务,引进方式仍宜回归市场机制。劳动部将持续推动相关管理及查核机制,促使仲介市场朝良性、优质发展,仲介公司倘有超收费用等违规情事,目前就业服务法已订有相关管理及处罚规定,如有具体事证,均得提供劳动部或地方政府查处。
劳动部进一步指出,鼓励雇主直接聘雇、减少劳工负担为劳动部既定政策,因此劳动部成立直接聘雇中心透过专人专责方式提供引进服务;至於推动政府对政府聘雇,尚涉及外劳来源国规定及意愿,例如印尼现行法令对於初次来台之家庭类劳工仍规定需透过仲介公司始得输出,劳动部将持续透过双边会议协调推动。
另外,劳动部强调,已松绑相关法规鼓励非营利组织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免除设立需资本额500万元及300万元保证金之限制规定,有意愿的公益团体可提出申请设立「非营利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外劳减低经济负担。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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