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企业投资智慧机械5G可抵减营所税 立院三读 2019-06-21
企业投资智慧机械5G可抵减营所税 立院三读
立法院会6月19日三读修正通过产创条例增订第10条之1,为鼓励企业投资智慧机械及5G,当年度支出金额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得以当年度抵减率5%,或分3年抵减率3%,抵减应纳营所税额。
行政院提案指出,因应工业4.0的产业升级浪潮,「智慧制造」已成为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并搭配新一代5G行动通讯技术发展,智慧升级、数位转型工作,已成为现阶段产业政策的重要目标;为回应产业界诉求,把握产业投入智慧化的关键时刻,因此提出产业创新条例增订第10条之1条文。
行政院指出,修法将采智慧机械3年、5G 4年的短期投资抵减优惠措施方式,鼓励业者投资;藉由租税诱因,使已达数位化的大型厂商,加速迈入智慧制造,并使广大中小企业加速导入数位化,大幅提升产能、透过智慧加乘效果,带动相关产业扩大投资。
三读通过条文明定,最近3年内无违反环境保护、劳工或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且情节重大情事的公司,从民国108年到110年投资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机械,或从108年到111年投资於导入第5代行动通讯系统的相关软硬体、技术等,可享租税优惠。
条文明定,其支出金额在同一课税年度内,合计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范围,得选择在支出金额5%限度内,折抵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或在支出金额3%限度内,从当年度起3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所税额。三读条文明定,各年度投资减抵金额,以不超过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30%为限。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