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雇用暑期工读生 雇主应为其投劳、就保 2019-07-02
雇用暑期工读生 雇主应为其投劳、就保
暑期打工季节即将来临,劳保局提醒,各投保单位於暑假期间雇用工读生,应依规定於其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劳(就)保。又投保单位如属《劳动基准法》适用行业,亦应为工读生提缴6%劳工退休金。
劳保局说明,投保单位於暑期工读生到职当日申报其参加劳(就)保及提缴劳工退休金时,请填写劳保、劳退2合1加保申报表(仅参加就保单位,请填写就保、劳退2合1加保申报表),寄送劳保局办理。又劳(就)保投保薪资及劳退月提缴工资,请按其每月实际工资总额核实填报,劳保局会依「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及「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工资分级表」之规定自动归级为适当等级。如所雇用之工读生为部分工时人员,申报加保时请务必於加保申报表上注明「部分工时」字样,以利正确计收劳(就)保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
而从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读生,如服务单位都属於劳保强制投保单位(例如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号),各雇主均应为其办理参加劳保;又如服务单位皆适用《劳动基准法》,各雇主亦均应为其提缴劳工退休金。
资料来源:外籍劳工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