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未登记工厂辅导期 109年6月将届满 经部提醒尽快完成程序 期满依法裁罚 2017-06-22
未登记工厂辅导期 109年6月将届满
经部提醒尽快完成程序 期满依法裁罚
早年许多工厂坐落农地,为改善长年存在的违章工厂问题,经济部99年起辅导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且辅导期间内比照合法工厂享有各项权益,符合特定制程认定亦可持补办临时工厂登记证明文件申请引进外劳。由於辅导期间将於109年6月2日届满,在此期间业者须完成相关程序,否则届时仍将依相关法规裁处。经济部中部办公室6月已发文通知业者完成相关程序,提早因应。
工厂管理辅导法第33条规定,未登记工厂辅导期间为99年6月2日起至109年6月2日,特定地区内未登记工厂不适用该法第30条第1款、区域计画法、都市计画法中有关违反土地或建筑物使用规定。第34条则规定,97年3月14日前既存的低污染未登记工厂,在符合环保、消防、水利、水保等法规的前提下,得缴交登记回馈金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该项申请已在104年6月2日截止。
经补办登记的工厂,应於109年6月2日辅导期结束前,取得土地及建筑物合法使用证明文件;届期未取得者,临登将失效,主管机关将依工辅法规定裁罚。
目前全台违章工厂家数,大约有7万家,而经济部统计,已补办临时工厂登记的业者约有6,800家。
中办进一步说明,经划入特定地区以及领有临登的业者仍属过渡性质,虽暂时免受土地、建管处罚措施,但辅导期间届满后,仍未取得土地及建筑物合法使用证明,无法取得合法工厂登记,仍会依相关规定裁处。由於相关合法程序,包括用地变更、环保、消防的改善等,均非短期内可完成,且业者须依改善项目不同投入经费,中办已制作文宣,主动提醒业者尽速完成。
而其他无法申办使用地变更者,应预为规划转型为符合土地容许使用的项目,或迁厂至合法工业区、工业用地、产业园区或其他可供设厂土地。
人力仲介 |外劳、 外籍看护工、 帮佣、 厂劳、 监护工 等最棒的外劳申请 服务请找天坛人力外劳仲介
外劳仲介,人力仲介,外籍劳工,外籍看护工,外籍帮佣,家庭帮佣,人力银行,外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