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印办处公布无向移工额外收费切结书 仲介不得向雇主收履历表费 违者处分 2017-09-04
印办处公布无向移工额外收费切结书
仲介不得向雇主收履历表费 违者处分
为整顿印尼厂工收费问题,印方自7月底开始,先暂停核发事业类印劳识别证号,后续互贸认证、劳动契约及出国讲习等也随之停办,导致很多已办妥国外程序的印劳无法来台。对此,驻台北印尼经济代表处公告「无向移工收额外之工作应徵费用切结书」,台、印两方仲介公司需承诺在互贸合作上,愿意遵守印尼劳工部招募及引进印尼劳工的相关规定,避免买卖工作成本加重印劳费用负担。
切结书内容共有三点,包括:一、两方仲介引进制造业、营造业、渔工及养护机构等业别时,在安置印尼劳工过程中,不会向印尼移工收取额外工作应徵费用。二、没有向雇主收取购买外劳履历表的费用。三、如发现有台湾仲介公司向印尼移工收取额外工作应徵费用,印办处将停止提供认证服务作为处分。
公告中还提到,自2017年8月7日起,为调整印尼移工至台湾就业的品质,除台湾资方愿意负担移工来台工作费用外,印办处将暂停受理制造业及营造业的互贸认证;换言之,只要雇主愿意负担该笔费用,仍可照常引进。但诸如苹果、惠普、戴尔等全球大厂的下游供应商,基於EICC规范,已不再向外劳收取额外费用,现阶段也因程序的不完备而无法引进。
台南市就业服务公会理事吕锡安分析,印方公告中提到,由雇主支付来台费用即不受限制,但切结书又明定仲介不可向雇主收取履历表费用,意即除此以外的费用都可以收,但事实上,仲介只有向雇主依法收取登记介绍费及服务费,也是就服法的规定。他认为印方在玩「文字游戏」,两者存有明显的矛盾。
吕锡安并提到,双方仲介不得向移工收取额外的工作应徵费用,也就是所有收费项目,均应遵照来华工资切结书,而据他所了解,印尼海外劳工安置保护局持续研议调降印劳海外工作费用,一旦套用在工资切结书上,金额又降到印尼仲介都无法经营时,势必会影响事业类印劳的输出。
由於印劳供需失衡,加上邻近国家都有引进印佣的需求,台湾雇主引进印尼籍家庭看护工,都需要额外负担履历表费,但工厂、营造工并没有这个问题,这次印方却在切结书中明文禁止,也令仲介感到疑惑,后续印方是否顺势推广至家庭类,值得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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