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外劳讯息 > 仲介伤害外劳 公司恐勒令停业 2017-10-31
仲介伤害外劳 公司恐勒令停业
2017年10月30日 01:04 中国时报 杨腾凯/台北报导
劳动部将对上路已25年的《就业服务法》展开大翻修,修正草案的预告至昨日期满,未来若仲介人员性侵外劳,或对外劳施暴,除了要面临司法制裁外,仲介人员所属的公司也会遭连坐处分,不仅可开罚150万元,还可勒令仲介公司关门停业。
此次《就业服务法》修正草案新增订第40条第18款条文,当中规定,若仲介公司的仲介人员对外籍劳工有性侵、性骚扰、人口贩运、妨碍自由、重伤害,甚至是杀人等行为,只要法院判决有罪,仲介公司不仅要遭罚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公司设立许可更会遭到废止,让公司关门。此外,新增订的40条第19款条文也规定,仲介公司及仲介人员若知道外籍劳工遭到雇主性侵或性骚扰,也应於24小时内向警察机关通报,否则可罚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修正草案公告上网后引发不少批评,有人认为,既然仲介人员性侵外劳,会勒令仲介公司停业,那么聘雇单位也应比照办理,否则法令显失公平,也有人提到,劳动部列出的问题,若发生在师生之间,教育部也不会要求学校关门,若发生在公共运输系统上,也不会勒令客运、公车业者停业,既然犯法者已经遭到刑事的制裁,大可不必要求公司一同陪葬,痛批劳动部对待仲介业的手法实在太粗暴。
对此,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长黄秋桂表示,在台湾确实有仲介对外劳施暴或性侵的事件,法令修正就是要防范过去发生过的问题,对仲介业者来说,此次法令修正势必会觉得罚太重,但相对也有其他意见认为,仲介业者本来就应该负起更多责任,还嫌罚太轻,劳动部会搜集各界意见作为修法的参考,最后该如何规范才妥当,还要看立院如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