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訊息 > 企業管理 > 勞保勞退投保調降 雇主年底前主動申報 2017-11-30
勞保勞退投保調降 雇主年底前主動申報 雇主注意!企業現行若是有替勞工投勞保與提撥勞工退休金,其薪資在2萬1,901至2萬2,000元之範圍,投保級距是在2萬2,800元,但因基本工資107年1月1日調漲至2萬2,000元,勞保與勞退金薪資分級表級距有修正,企業應在106年底前向勞保局主動申報,投保級距可調降為2萬2,000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一般企業申請進用之外籍勞工,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者,應強制參加勞工保險,至受僱於同條例第8條規定各業之外籍勞工以及受僱於自然人之外籍家庭幫傭、監護工,則屬於自願投保對象。勞保局指出,明年勞保分級表修正生效將有302萬名勞工受影響,每月勞保及就保費增加2.8億元,勞保第一級投保金額調至2萬2,000元,雇主每人每月保費負擔1,617元、勞工自付462元;至於無就保者(如外籍勞工),雇主每人每月負擔1,463元、外勞自付418元。至於勞退金新制提撥將有126萬人受影響,一年將可增加8億元保費。 勞保局說明,自107年1月1日起逕行調整2類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至2萬2,000元,保險費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分別是106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萬1,009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以及106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萬1,9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 至於投保薪資或提繳薪資為2萬2,800元者,因分級表修正後107年1月1日起可以申報為2萬2,000元之勞工,請企業於106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自行申報調整其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為2萬2,000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