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讯息 > 企业管理 > 劳保劳退投保调降 雇主年底前主动申报 2017-11-30
劳保劳退投保调降 雇主年底前主动申报 雇主注意!企业现行若是有替劳工投劳保与提拨劳工退休金,其薪资在2万1,901至2万2,000元之范围,投保级距是在2万2,800元,但因基本工资107年1月1日调涨至2万2,000元,劳保与劳退金薪资分级表级距有修正,企业应在106年底前向劳保局主动申报,投保级距可调降为2万2,000元,并自107年1月1日生效。 一般企业申请进用之外籍劳工,符合劳工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者,应强制参加劳工保险,至受雇於同条例第8条规定各业之外籍劳工以及受雇於自然人之外籍家庭帮佣、监护工,则属於自愿投保对象。劳保局指出,明年劳保分级表修正生效将有302万名劳工受影响,每月劳保及就保费增加2.8亿元,劳保第一级投保金额调至2万2,000元,雇主每人每月保费负担1,617元、劳工自付462元;至於无就保者(如外籍劳工),雇主每人每月负担1,463元、外劳自付418元。至於劳退金新制提拨将有126万人受影响,一年将可增加8亿元保费。 劳保局说明,自107年1月1日起迳行调整2类被保险人之投保薪资至2万2,000元,保险费自当日起按调整后金额计收:分别是106年12月份月投保薪资为2万1,009元之全时工作被保险人;以及106年12月份月投保薪资为2万1,900元之所有被保险人。 至於投保薪资或提缴薪资为2万2,800元者,因分级表修正后107年1月1日起可以申报为2万2,000元之劳工,请企业於106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自行申报调整其月投保薪资(月提缴工资)为2万2,000元,并自107年1月1日生效。 |